安徽“四个清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24.08.2015 14:27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方案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建制以上单位和每名民警,结合单位、部门和警种及个人的工作职责、法律法规、制度禁令等,在认真排查思想、工作、作风和行为的基础上,梳理和建立权力、责任、负面(禁止性行为)、忌语(工作忌语)“四个清单”,形成长效机制,构建权责明晰、风险明示、管理精细、制度预防与个人防范相结合的管控体系。
据了解,此次问题大排查暨制定“四个清单”专项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改、制定清单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关清、魏如冰)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4.08.2015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