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打非治违”第四波行动
自9月6日至15日,安徽省公安交警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整治校车安全,这是全国“打非治违”统一行动的第四波次集中整治行动。
“酒驾”“毒驾”人禁驾校车
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发现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有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
停运安全设施不全车
全面排查校车安全设施,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全面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政府,提出消除隐患建议。
严查校车超速超员
有针对性部署警力,增设护学岗,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通行。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超员的,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
强制报废“过期车”
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据了解,8月25日至9月3日,安徽省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国“打非治违”第三波次统一行动中,重点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8.2万起,其中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414起,查处营运客车违法行为655起,包含超员载客211起,长途客车2时至5时违规运行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