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党政机关公车“标识化”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公务用车”、“行政执法”、“执法执勤”……今后,我省各类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将让群众一眼识别。6月1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在前期省直机关公务用车车牌号段管理的基础上,自6月份开始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
全省党政机关公车开始标识化喷涂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均采取标识化管理。
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别喷涂“公务用车”、“行政执法”、“执法执勤”标识和“监督电话”。标识统一在车身左、右两侧正副驾驶车门中间位置喷涂。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监督电话号码为0551-62602939,省辖市、县(市、区)公务用车监督电话号码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与我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化互为支撑、互为验证,将社会监督、实时监控、轨迹可查等多种管理手段有机结合。此举将有效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安庆不按规定喷涂将被严肃问责
记者从安庆市车改办获悉,该市在前段时间已开始对车身统一喷涂相应标识。其中,机要(非涉密)、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将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行政执法用车将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标识和“监督电话”;中央明确的公、检、法、司等9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按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志图案;尚未规定统一标志图案的执法执勤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统一喷涂“执法执勤”标识。
如不按规定喷涂标识、故意遮挡擅自损毁标识,那该怎么办?对此,安庆市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不按要求喷涂标识、故意遮挡标识和擅自损毁标识的,一经举报或查出,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纪委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金寨公车“贴标”三年多成效明显
其实,早在公车改革之前,我省就有一些地方尝试推行公车标识制度,金寨县就是“先头兵”之一。2014年3月11日起,金寨县包括乡镇在内的200多辆一般公务用车陆续贴上了一种椭圆形黄色标识,正面印有红色“公务车”字样。
如今三年时间过去了,实际效果如何呢?6月19日,金寨县监察局效能办相关负责人欣慰地向记者透露,在标识和定位系统配合作用下,管理成效非常明显。“这几年,金寨县因为公车私用被查处的案例,平均每年不超过2起。”
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有些公务车存在公车私用,在马路上乱停放、占用盲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今,公车的驾驶员和使用人员都绷紧了“一根弦”,不敢再违规用车、占用盲道了,使用也更规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