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分级诊疗体系年内建成
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久治不愈”的痼疾中,患者的不合理流动是主要症结,“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随着近日省卫计、发改、人社、财政、物价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这一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意见》明确,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分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模式。今年底,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常见病种的分级诊疗,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至2017年,建立20至30种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规范,力争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在具体实施中,《意见》要求坚持“协同服务与利益共享结合、提升服务能力与转换模式同步、激励措施与约束机制并重”三大原则,在推进基层首诊制度建设、推进双向转诊规范开展、构建急慢分治转诊机制、促进上下联动持续性医疗服务和构建高效有序医疗服务体系五个方面取得突破。根据规定,我省将通过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引导城市医院医生到基层从事全科服务等措施,充实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加快建设区域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逐步实行网上预约转诊、病案传送。
依托医疗联合体建设,我省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分级诊疗体系,年内完成分级诊疗体系布局工作。在建立医联体工作中,鼓励省属公立医院跨区域组建,重点支持皖北和大别山地区;三级综合医院应结合自身专业特色、专病诊治能力和患者就医来源,三级专科医院应围绕专科主要医疗问题和分级诊疗需求组建医联体。同时,城市二、三级医院应预留充足号源投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城市医院用于基层转诊号源每年增加5个至10个百分点,实施基层转诊预约优先。
为确保分级诊疗工作有力推进,我省将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建立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制度的杠杆作用。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