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民警荣誉仪式规范

07.03.2017  23:35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加强安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软实力,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公安工作实际,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起草制订了《安徽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并于近日正式下发实施。
  据了解,《规范》共分十章,四十四条,设置了升国旗仪式、新录用民警入警宣誓仪式、授予(晋升)警衔仪式、表彰奖励仪式、从警年限纪念仪式、民警荣誉退休离岗仪式、因公牺牲民警送别仪式、烈士缅怀仪式等八个仪式,并明确了举行仪式的时机及相关要求。此外,《规范》附则还强调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海关缉私机关、省人民警察训练总队参照本规范执行,公安现役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规范》是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充分调动和激发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抓手。
  (记者关清、通讯员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