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规推进信访法治化

17.05.2016  02:51

                ◎明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程序等

  ◎律师集体评议认为有误的案件,法院七日内须立案复查

  律师通过讲法明理,引导信访人由访转诉;通过代理申诉案件,推动法院启动司法程序,纠正错误和瑕疵。记者5月13日从省高级法院获悉,该院与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发挥律师服务中立性、专业性优势,推进信访法治化,促进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我省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涉及的案件范围、工作原则、程序、模式及保障等内容。

  根据《办法》规定,法院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由律师协会统一安排律师驻点值班工作。除已经终结的信访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或其申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再次信访的案件,可由律师查阅申诉材料,听取信访人诉求,有针对性地提供释法析理、提出书面补正建议、代理申诉等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将遵守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

  对于律师提出的有关建议,经律师工作小组集体评议,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复查;对律师提出的瑕疵补正、司法救助等书面建议,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责编:宣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