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教师将能住上公租房

11.02.2015  08:34

为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难”问题,近日安徽省住建厅、省 教育 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启动实施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使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安心从教、长期从教。

通知要求,申请农村教师公租房项目,要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原则,符合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要求;承租农村教师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数量稳定,且保障对象符合规定的要求;未纳入中央资金安排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符合市、县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教师公租房建成后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不办理分户产权手续,只租不售。(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