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共资源交易“走网路” “放管服”全程“晒”

22.08.2017  10:54

  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阳光公开无死角;行政审批事项“瘦身”,企业“轻装上阵”;深化“放管服”改革,涉企收费做“减法”、对企服务做“加法”、市场活力做“乘法”——近年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17年二季度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平台整合试点和收费清理、向国家平台推送交易数据数量和质量等6个方面,再次对安徽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全程电子化

  人民网安徽频道从省发改委获悉,截至目前,安徽已经形成全省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各类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率平均达到60%以上,节约交易成本20%以上,每年可为市场主体节省投标费用约1.4亿元、为成交主体降费约1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全省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项目209275宗,成交金额13149.22亿元,节约2170.07亿元,增收1832.08亿元,节约增收金额合计约为2015年至2017年6月全省财政收入的38%,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感受到明显的改革红利。

  2013年-2016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情况

   全省“一网通”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为了建立全省统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平台系统,近年来,安徽不断优化制度规则环境:在全国率先颁布省级政府规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先后制定出台综合监管制度12件、行业监管制度13件,启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切实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出台《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对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在制度的规定和约束之下,安徽全面推行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评标专家、统一信用管理的“六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以及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保障市场主体无论在何地参与交易活动都能获得标准化、同质化的服务。如今,安徽已经建成运行终端覆盖市县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系统四库三服务”平台系统,纵向与国家平台及16个市级平台,横向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的对接贯通,实现省市县三级各类交易信息“一网通”、全覆盖,向国家平台上传各类交易信息数据164.5万条,在国家历次考评中稳居前列。

  “一网三系统四库三服务”平台系统

  统一的平台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实现市场主体“一地登记、全网公开,一地更新、全省通达”,社会公众“一键点击,查询全省”,以及市场主体登记、社会公众查询零门槛、零收费。此外,安徽坚决取缔各类于法无据的涉企收费,暂停收取纳入平台交易服务费,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仅暂停收取交易服务费1项,全省每年可为成交企业降费近亿元。

  在政府采购模式上,安徽创新地按照“市场可买、价格可比、便捷高效、公开透明、采购人直采”原则,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搭建集“货架展示、网上采购、网下配送、线上结算、在线监管”于一体的跨行政区域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明确50万元甚至100万元以下通用货物采购全部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单位只需“轻点鼠标、足不出户”即可完成采购。以“皖采商城”为例, 2016年共完成采购项目11405个,采购预算6834.67万元,成交金额6346.4万元,节约资金488.27万元。与传统采购方式相比,可为供应商节约招标文件购买费用273.4万元,节省投标文件制作费用205.05万元,节省专家评审费用143.54万元。

   放管结合在阳光下监管运行

  深化“放管服”改革,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住。在监管体制创新方面,安徽建立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分工明确、协调有序、执行有力的省级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运用大数据实施动态监管。通过推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经验,90%以上的市、县通过行政划转、立法授权或集中委托等方式,将分散在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国土、经信、工商质监等7个部门的64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赋予新设立的综合监管机构集中行使,初步构建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监管机制,克服了多头分散监管弊端。以合肥市为例,2016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信访举报事项306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投标人114家,对20家严重违法违规投标人累计罚款668万元,有效遏制了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县综合管理部门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职责

  此外,安徽还以加强分行业信用管理为抓手,带动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的联合信用管理。先后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以及合肥、亳州、蚌埠、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10个市探索建立以合同授予为中心的信用管理联动机制,推进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推动解决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张皮”问题。通过强化交易项目事后监管的各方主体责任,倒逼市场主体在交易环节慎重作出承诺、在履约环节严格兑现承诺,有效遏制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初步构建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把交易过程运行在阳光下,让群众共同来监管。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安徽省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等要求,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审批信息、交易信息、履约及变更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等在省监管平台上集中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目前,在省监管平台上已经发布涉及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国有产权、农村产权、PPP项目交易等信息102825条,初步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实时发布、集中公开、动态更新、一网查询”的目标。

  改革大事记

  2014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进行改革。

  2014年11月,安徽省出台全国首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省级政府规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5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指出,公共资源是人民的资产,政府要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操作,提高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对人民资产负责。

  2015年11月,根据《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要求,安徽出台《安徽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皖政办〔2015〕64号)

  2016年3月,安徽省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省,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016年4月,时任省长李锦斌就开展国家试点作出批示:要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力求在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完善规则、公平竞争,转变职能、创新监管上走出一条新路子。

  2016年10月,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第十次党代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2016年12月,安徽省如期完成国家试点任务,应邀出席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

  2017年3月,李国英省长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有序扩大交易范围,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林权、二类疫苗等纳入统一平台交易;要统一制度规则,加强“1+4+N”制度体系建设;要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推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经验。同月,安徽省顺利通过国家试点工作验收。

  2017年6月,安徽省如期完成第二阶段改革任务。

  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对安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等6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原标题:安徽:公共资源交易“走网路” “放管服”全程“ 来源:人民网    作者:刘甜甜    编辑: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