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八项社会救助金拧成“一股绳”

27.09.2017  21:06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会同民政、审计部门出台《安徽省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8个社会救助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为一项“社会救助资金”,改变过去“千条线”管理方式,把零散资金拧成了“一股绳”。

据安徽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安徽省不断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资金刚性需求也不断增加。同时,救助资金条块分割、使用分散、供给不优的现实矛盾也逐步呈现。《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大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社会救助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创新资金使用管理,优化资金供给,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等待遇。

——注重供给优化性,统筹整合“一项资金”。《办法》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8项资金全部纳入统筹范围,整合为一项“社会救助资金”。

——注重责任明晰性,预算管理“两级同步”。结合“放管服”管理要求,《办法》明确省与市县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责任,省级结合中央补助资金,科学合理测算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资金需求,同步统筹编制省级社会救助资金预算,不再明确单项数额,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方式整体切块下达县级,并授权市县打破条块限制,赋予其与事权相匹配的救助资金分配管理权。各市、县(区)财政、民政部门结合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根据当地各类社会救助工作需求,同步统筹编制本级社会救助资金预算,根据实际支出需求统筹调剂、据实列支,实现资金合并统支。

——注重操作可及性,构建统筹“三大清单”。安徽省要求各地每年结合省级以上和本级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制定具体的年度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建立“三大清单”,即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和绩效清单,做到社会救助项目、资金、绩效有机统一,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统筹管理可操作、可考核。

——注重救助针对性,推进政策“四项衔接”。在做好统筹整合的同时,安徽省以困难群众救助为要义,加强社会救助各类政策的统筹衔接。一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政策,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特困人员中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政策。三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是临时救助应与当地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政策相衔接。

——注重使用绩效性,完善“五个机制”。一是专款专用机制。明确社会救助资金支出项目、内容和范围,以及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监督检查机制。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建立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和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三是绩效评价机制。每个年度结束后,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效益发挥等进行绩效评价。四是信息公开机制。将社会救助资金补助项目、内容、对象、金额等重要信息,通过部门网站、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公示。五是责任追究机制。对在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据了解,2017年以来,安徽省财政共统筹整合省以上社会救助资金80亿元,有效支持各地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深入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保障全省近550万城乡贫困人口、困难群众享受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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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合一:安徽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管理
新华社 合肥 10月2日电(记者汪奥娜、水金辰)记News.Hefei.Cc
省财政今年统筹整合80亿元省以上社会救助资金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23日讯(记者:徐军) 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