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身保护令”缘何遇冷?

02.03.2017  03:05

○法律工作者现场接受咨询

  去年3月,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施行。记者了解到,反家暴法实施一年来,我省法院发出的“人身保护令”寥寥,到公安部门报警要求处理施暴者少见,而面对家暴的“鸵鸟心态”则是让许多家暴受害者不愿站出来的主要原因。

   “人身保护令”让夫妻破镜重圆

  早在2010年11月1日,合肥市庐阳区作为试点,即推出针对家庭暴力的“人身保护令”。昨日,庐阳区法援快车开到了杏林小区的法治广场,法律工作者现场接受居民咨询,庐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蒋子钰介绍,经过走访,目前合肥首个“人身保护令”被保护的夫妻已经和好如初,婚姻破镜重圆。

  张女士经常被丈夫殴打,接到申请后,庐阳区法院经过核实双方的结婚证、医院病历、受伤后照片、派出所报案单询问笔录等证据,并与双方当事人谈话后,确定被告胡先生确实对张女士多次实施了家庭暴力。2010年12月9日,庐阳区法院对其下达了“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内容禁止胡先生殴打、威胁张女士及子女,禁止胡先生利用骚扰、跟踪手段妨碍张女士及子女的正常生活。

  一直不以为然的胡先生看到这份“民事裁定书”落款处加盖了法院的公章,才知道法院动了真格,态度和语气顿时软化了很多,表示遵守裁定,不再威胁、殴打妻子。同日,庐阳区法院又将该份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其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并通报了相关案情,要求派出所给予监督。

  如今好几年的时间都过去了,庐阳区法院的法官定期进行走访,发现当初差点离婚的夫妻俩已经破镜重圆,张女士和胡先生已经有了外孙,两口子每天在家带带小外孙,其乐融融,“当初那一纸‘保护令’,再加上法官的调解,让我们这个家破镜重圆。”

  反对家暴,有了直接的效果,“婚姻里,家暴受害者要勇敢地走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有时候就会真的给施暴者敲响了警钟。”蒋子钰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