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省国税局出台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的十条实施意见

11.06.2015  11:43

(安徽新闻综合广播6月4日播出 记者:徐军,通讯员:余增辉)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6月4日讯 (记者:徐军;通讯员:余增辉) 省国税局6月3号出台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的十条实施意见,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助力我省经济发展。

  意见指出:将依法行政、依法征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决不收“过头税”,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做到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定期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执法督察,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鼓励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足额及时落实到位。稳步实施“营改增”扩围,有效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意见要求: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必须下放至县级国税机关;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适当扩大一类出口企业范围,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一类出口企业,2个工作日内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其它企业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培训辅导,大力宣传、积极落实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意见强调:扶持新兴业态健康发展。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特点,积极研究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行步伐。把国家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残疾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等税收优惠不折扣不扣地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