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
07.08.2018 17:2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新华社合肥8月4日电(记者姜刚)安徽省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提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与此同时,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
安徽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37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将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规划的基础,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
在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安徽省将坚持保护优先、从严管控、补建结合、权责一致,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过程中,应当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充分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预审通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安徽省规定,坚持农地农用,严防集体土地流转“非农化”。农业结构调整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设施农业用地要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7.08.2018 17:25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3号
各省、自国土资源厅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3日讯(记者:孙成) 省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