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下月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28.06.2018  16:21

  据江淮晨报讯随着每年平均工资的上涨,社保缴费基数也会同步进行调整。昨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于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省统计局部分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927元/年(5660.58元/月)执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981.74元和3396.35元(2017年度为15321元和3065元)。

  记者帮大家算了一笔账,相对于调整前,对于企业参保人员来说,个人每月最少要多缴纳35元,最多要多缴纳174元。相应地,每人每月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的钱也要增加了,其中最多增加58元,最少的增加10元。而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个人每月最少多缴35元

  对于企业参保人员来说,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选择。

  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396元;参保企业人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6982元(为计算方便,数据进行四舍五入)。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平均工资计算。据悉,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为15321元和3065元。

  合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整以后,五险当中,个人的总共缴费比例一般为10.5%。按此计算,2017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608元,2018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783元,个人最多多缴174元(四舍五入)。2017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322元,2018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357元,最少要多缴35元。

   个人账户每月最多增加58元

  由于缴费基数的调整,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这位负责人介绍,2018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45岁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5%计入。

  记者计算发现,45岁以下的个人账户中最多能增加(16982-15321)×3%=50元,也就是说社保卡中每月最高多拿50元,每月最少的能多拿(3396-3065)×3%=10元,也就是说社保卡中每月最少多拿10元。

  45岁以上的个人账户(16982-15321)×3.5%=58元,也就是说,每月最高多拿58元,(3396-3065)×3.5%=12元,每月最少也能多拿12元。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没有工作单位,自己缴纳的个人需要缴多少钱?

  据介绍,其中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基数分别为3396元和5660元,个人缴费比例为20%,也就是说最少每月缴纳679元,最多每月缴纳1132元。

  另外,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96元)。其中,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9%或5.5%,月缴费金额305元或187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9%,月缴费金额305元。参保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保险,每人每月15元。

  晨报记者琚园园

    -温馨提醒

  为避免7月社保申报高峰期间等待现象,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2019年6月24日前任何一个月的1日至24日间工作日到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办理本社保缴费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申报手续,不必集中在夏季高峰期申报,但是如果逾期了不能补缴。

  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请在下个缴费周期的首月凭“个人社保编号”直接到徽商银行缴费,不需要再次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