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高速首例“醉驾入刑”嫌疑人被刑拘

11.12.2015  14:20

  驾驶员谢某酒后驾车驶向高速公路,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所驾车辆严重受损几乎报废。经鉴定,谢某血液酒精含量超醉驾标准2倍多。12月8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依法依规对谢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也是“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安庆查获的首例高速公路醉驾案件。

  12月5日晚19时许,谢某和同事在舒城居住处吃饭期间,共饮了两瓶56度一斤装的牛栏山二锅头,当晚22时许,谢某要前往九江市,便独自驾驶着一辆借来的车牌号为鲁QD1M11轿车从舒城上高速后,沿合安高速行驶至108KM+700M处,由于酒劲发作导致头昏眼花,迷迷糊糊之间不慎与一辆皖C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之后又撞上右侧护栏,造成两车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所驾车辆更是车头面目全非,几近报废。

  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巡逻到事发路段,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民警立即对谢某进行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依法取证。

  12月7日,谢某的酒精含量鉴定结果显示谢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228.1 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的2倍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发生在高速上,性质极其恶劣。12月8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以危险驾驶罪对谢某进行刑事立案侦查,目前,嫌疑人谢某被羁押在安庆市看守所。(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