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多人被问责

02.01.2015  21:24

安徽网讯      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午餐饮酒和公车私用等行为,安庆市纪委、安庆市监察局日前对该市2014年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查处和通报。

1、国网枞阳县供电公司白湖供电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左宇清等人吃请致使参与吃请人员酒后驾车身亡。

2014年8月8日,左宇清违反供电公司迎峰度夏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并致使一参与吃请者酒后驾驶摩托车摔倒死亡。国网枞阳县供电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左宇清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对参与吃请的所长助理、综合管理员吴舟胜、配电班班长疏信根、营业班班长唐建军、技安员胡爱保4名职工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和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枞阳县纪委和枞阳县白湖乡委员会分别对另外参与吃请的白湖乡人大主席徐日新、白湖乡组织委员陈耀龙、白湖乡公塥街道党支部书记胡韶华、白湖乡公塥街道居委会主任邢进、白湖乡小岭村党总支书记徐先旺、白湖乡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王志平6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2、枞阳县藕山镇武装部长史祥生、财政分局局长许德红、副局长杨长根公款旅游。

藕山镇山村以“开展计划生育”名义组织人员到云南旅游,史祥生、许德红和杨长根随团参加,旅游费用以“联系项目考察经费开支”名义在藕山村集体资金中报销。枞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史祥生、许德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长根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3人退还旅游费用。

3、宿松县隘口中学副校长石文兵、语文教研组长朱凡荣工作日午餐饮酒、与人冲突,并损害公物。

2014年8月29日,石文兵、朱凡荣工作日午餐饮酒后,与人言语冲突,并砸坏桌子和门窗。宿松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石文兵行政警告处分;宿松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朱凡荣行政警告处分。

4、宿松县水产局局长陈正坤公车私用。

2014年10月7日,陈正坤安排公车接在省立医院住院治疗的陈母回宿松。宿松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正坤党内警告处分,并全县通报批评,追缴车辆使用相关费用。

5、怀宁县政府办公室驾驶员刘德兴公车私用。

2014年9月30日晚,刘德兴私驾怀宁县政府办公用车前往江苏省昆山市参加姨侄女婚礼。怀宁县县直工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德兴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车辆使用相关费用。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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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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