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监狱建立警务督察工作长效机制

27.11.2014  12:13

 

近期,安庆监狱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庆监狱总值班督察长日督察工作办法》,围绕确保监管安全稳定,促进民警在岗履职,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警务督察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警务督察。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规定监狱总值班每班6人,其中,监狱领导1人,行政班1人,管教班3人,生产班1人。成立由监狱当天总值班领导为轮值督察长的督察机构。明确轮值督察长负责召集当天总值班督察民警在指挥中心开会,确定当日督察重点、督察路线、注意事项等职责。

二是明确具体职责。行政班督察员主要负责对各单位民警出勤情况进行督察、登记,并在晚间督察监区罪犯值班情况;管教班督察员主要负责早中晚罪犯开饭现场管理,跟随督察长进行警务督察;生产班督察员主要负责早中晚罪犯就餐前后管理及班后断电管理。

三是细化督察内容。要求严格落实“七必查”,即对互监组落实情况、工间查人点名情况、劳动工具管理情况、零星勤杂劳动罪犯管理情况、禁烟禁火情况、车辆装卸货现场管理情况、监狱大门管理情况必查。认真落实“三抽查”,即对民警落实“七亲自、七到现场、四交清”情况,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民警在岗履职情况等十项内容至少要抽查三项。

四是严肃督察纪律。要求每日督察发现问题不能少于3个,督察民警需认真填写督察记录,于次日9时前交给狱政科汇总并在监狱内网通报。将日常警务督察情况作为每月监狱长办公会一项内容,督察办公室负责通报上月督察及整改落实情况,安排下月督察重点。监狱把日常督察的加扣分情况与日常管理考核挂钩,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考核结果的运用。

                  (安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