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打牌输钱疑对方“出老千”安庆男子持刀报复

15.05.2014  15:12

因打牌输钱疑对方合伙作弊,散场后伙同他人持刀报复未料反被对方砍伤。5月9日被告人钱风、孙华因故意伤害一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判决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11月23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钱风等人与被害人陈诚聚集在迎江区滨江花园广场处打牌。其间钱风赢了一局,陈诚怀疑钱风与另二人串通作弊,拒付牌资,钱风遂从陈诚处拿了80元钱。当天晚上9时许,陈诚带人来到安庆市杨家山街一旅社对钱风等人进行报复,双方发生争斗,并不同程度受伤。陈诚在逃离现场时,被孙华拽回到旅社门口,孙华抓着陈诚上衣左臂部位,钱风用拳头击打陈诚的腰部,李林(未归案)持之前从陈诚带去的人手里夺下来的菜刀砍伤陈的左臂及背部(经鉴定,陈损伤程度为轻伤)。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孙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于今年3月21日,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陈诚14000元,并取得谅解。

迎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风、孙华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孙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钱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庭审中两被告人自愿认罪,且案发后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根据两被告人上述具体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司法部门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依法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庭根据两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欢迎关注“安徽公安网”客户端 、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