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23.03.2016  16:45

近日,安庆市食品安全办、公安局、农委、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安庆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积极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的工作目标;明确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专项行动,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全过程监管及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九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就治理任务的落实进行了责任分工。 

方案》还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要按照层级管理、属地管理、区域负责的工作思路,落实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强化监管力量和工作指导。各级食品安全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现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