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贯彻落实全省环保重点工作调度会精神

26.08.2015  18:16

  2015年8月24日,安庆市召开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环委会主任刘大群,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环委会副主任施泽彪,副市长、市环委会副主任张小青,市政府副秘书长章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庆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23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和环保局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相关要求,通报了省厅对安庆市新《环保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情况及环保大检查督查的反馈意见,听取了市环委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安庆市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安庆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研究了安庆市备用水源和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等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突出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好环保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进会议研定事项;要建立问题台账,对环境问题和重点环保工作实行“销号制”;对环保工作进展情况,每半个月要实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通报给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时限节点要求,强力推进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安庆市备用水源建设等各项环保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