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局 “四个更加突出” 提升监管水平

24.09.2016  00:07

安庆市环保局在新形势下着力抓好各项工作主线,以“四个更加突出”促进环境监管水平新提升。

更加突出环保队伍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做四有合格党员,建四有和谐机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监管的氛围。将环保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执法规范化制度以及市环保局机关管理、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制度分别汇编成册,印发全市环保系统。

更加突出环境质量管理。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月更新、月督查、月报告”制度。稳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关注长江沿岸和相关水系的产业布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备用水源建设进度,合理划定、严格保护禁养区。积极谋划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危险废物核算、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三合一”调查。

更加突出环境执法监管。实行12369热线24小时人工值守,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推动环境执法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加强执法办案和信访案件处理,强化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更加突出生态环保责任制落实。加强市县区执法工作联动,实行案件交办、督办、提办制度。建立健全通报、调度、约谈、问责机制,完善工作链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制,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环境共同保护。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