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安监局启动机关自我净化功能
30.04.2015 12:24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创建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近日,安庆市安监局出台五条规定,促进机关自我净化。
一、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一律遵循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市安监局不得干预。二、凡涉及由市安监局选定或政府购买服务包括财政补助服务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选定,一律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或依规采取竞争性选择。三、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推介或指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四、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参与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无关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五、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任职(兼职),不得收受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钱物。
责任编辑: 吴大找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0.04.2015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