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中院召开“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安徽法院网讯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4月28日下午,安庆市政府新闻办与安庆中院联合举行“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三年来安庆法院审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情况,并就劳动者如何加强权益保护提出具体建议。来自省市十四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安庆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晓波通报了近三年来安庆两级法院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近三年来,安庆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3065件,其中涉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233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案件769件,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件63件。
汪晓波介绍,从近年来审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情况分析,此类案件呈现出数量快速增长、所涉行业特征明显、劳动者的诉求日益多样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多等四大特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已成为民事案件中增幅较大的案件类型。目前,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中争议主体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尤其是其中的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合同意识不强,用工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极易发生侵害劳动者的行为。从行业上分析,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建筑房地产、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与当地产业结构特征基本相符。近年来,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占比较大。2014年,五人以上诉同一用工单位的群体性纠纷案件788件,占案件总数的59%。今年1-4月份,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351件,占到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总数的57%。由于在同一企业工作,劳动者的利益趋同,更愿意抱团诉讼,导致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较多。
汪晓波指出,从宏观经济形式上分析,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调整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特别是去年以来安庆市资本市场民间借贷危机的爆发,大批中小企业处境困难,往往通过裁员、降低工资等方式减少生产经营成本,引发了大量劳动纠纷。
发布会上,汪晓波表示,从审理的案件看,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普遍存在法律水平不高,对相关法律不甚了解或存有模糊认识,从而影响劳动者依法维权。他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防范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树立四个意识。一是合同意识。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详细约定工作内容、地点、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相关内容。二是时效意识。维权时要注意具体时效,如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后一年内提出诉讼申请等。三是证据意识。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自己的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以备不时之需。四是程序意识。劳动争议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