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三人陪“客户”开户存钱 趁机调卡盗走五万
17.04.2015 17:27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2015年4月16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一年十个月,缓刑四年、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一万元。这三名被告人打着出售印刷厂铅字的幌子,骗取被害人信任,要求被害人在 银行 开户存钱,后趁机骗取密码,调换银行卡,盗走银行卡中存款5万元。
2014年6月下旬,赵某某、刘某某一起预谋骗钱。后刘某某在网上发布出售安庆一倒闭印刷厂铅字的虚假消息,将从事废品回收的李某某、田某某骗至安庆市。6月30日上午,赵某某找到杨某某,承诺给杨某某10%的取款好处费,杨某某明知其从事骗钱事宜仍表示同意。三人碰头后,赵某某独自一人至李某某、田某某入住的安庆市湖心南路一宾馆房间,虚构印刷厂清算办负责人的身份与李某某、田某某商谈交易事宜,并陪同李某某、田某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湖心南路支行办理了存折及与之关联的银行卡,并骗取了银行卡密码。后赵某某趁李某某、田某某不备,将刘某某事先准备的银行卡与李某某、田某某所办银行卡掉包,授意李某某、田某某存入5万元货款至其所办存折。三人随后打车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龙山路支行,由杨某某持掉包来的银行卡将5万元全部取出。事后,赵某某、刘某某各分得22500元,杨某某某分得50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被盗全部赃款(赵某某、刘某某、杨某某分别退赃24900元、20100元、5000元),并发还李某某、田某某。胡芳 毅杰 记者 王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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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15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