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三人因组织传销活动受审 分别获刑3到5年

21.01.2015  21:43
核心提示: 近日,安庆市潜山县法院依法对一起组织领导从事传销的案件进行了宣判,黄国平等三名组织领导传销人员分别被判3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近日,安庆市潜山县法院依法对一起组织领导从事传销的案件进行了宣判,黄国平等三名组织领导传销人员分别被判3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一审判决中,黄国平获刑五年,据了解,黄国平原先是一服装厂的管理人员,收入还算可以。2008年冬季,经朋友的介绍,他辞去服装广的工作,投资做起了“自愿连锁经营”的生意,这个生意又叫“资本运作”,或“1040工程”、“阳光工程”。

高额的利润回报,让黄国平动了心,于是,他不仅自己进行了投资,还开始鼓动身边的朋友进行投资。

就这样,黄国平发展的下线又接着发展下线,人员越来越多。可是这些人,并没有像宣传的那样赚到1040万。2013年,经受害人举报,潜山公安机关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吴守江 记者 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