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胆大司机一次犯三项违法行为 被记24分罚款4800元

15.08.2016  22:07

8月8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查获了一起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使用其他机动车临时号牌、未按国家规定投保第3者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三项违法行为共计处罚4800元记24分,这是安庆交警部门今年查获的首例一次性记违法驾驶人分数最高的严厉处罚。

当日下午15时41分,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北收费站执勤中,发现一辆白色无牌尼桑轿车进入收费站欲上高速,民警按例对该车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吴某出示的临时号牌皖N8V588所对应的车型、颜色均与现场查获的车辆不相符合,于是,民警遂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告知驾驶员,并以使用其他机动车临时号牌向驾驶员吴某开出强制措施凭证,将吴某和车辆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大队,经询问驾驶员后得知,该车不但没有取得机动车临时号牌,且没有购买机动车第3者强制保险,驾驶人吴某更是胆大妄为,将别人车辆临时号牌粘贴在违法车辆上,试图躲避检查,蒙混过关,哪知没有出安庆市便被执勤民警截获。

针对吴某使用其他机动车临时号牌、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未按国家规定投保第3者责任保险等三项违法行为,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依法对其合并作出罚款4800元记24分,暂扣驾驶证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