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强化森林资源监管确保停伐政策贯彻落实

28.05.2015  14:2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7日讯     2014年大兴安岭地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行署资源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要求,按照行署、集团公司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停伐管理,确保大兴安岭地区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严格落实,做到了停得下、稳得住、不反弹。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积极氛围。行署资源局印制了《木材停伐宣传手册》5000册,下发到各林业局、林场,每个作业组人手一册,每名工人都掌握停伐决定和抚育伐不出材的作业要求,从源头上把住了停采关口。形成了地区强化管理、基层深入执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的联动氛围,为全面落实停伐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以停伐为重点,认真开展各项检查工作。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行署资源局全面组织开展了停止商业性采伐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采取各驻局监督办月查、林政稽查大队不定期抽查的方法,重点围绕森林抚育作业场地、木材加工厂、种养植业使用桦木粉碎锯末原料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52个林场(经营所),520余条支岔线,616块中幼林抚育作业场地,180家木材加工企业,10余个锯沫粉碎点,各林业局都能按照停伐要求组织落实,没有发现违规采伐现象。同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2起,收回林地16亩,行政罚款11.03万元,行政问责2名相关管理人员。
      行署资源局将继续以“突出依法治林,严守生态红线,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对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面深入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 “兴安七号”专项行动,严查严处乱砍盗伐、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确保停止商业性采伐决定的贯彻实施。(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