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标
21.05.2015 11:52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生活水平,日前,我区再次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800元的对象户提高至低于2040元的对象户。享受低保人员补差标准:A类对象由150元/月/人提高至170元/月/人;B类对象由110元/月/人提高至125元/月/人;C类对象由80元/月/人提高至100元/月/人。新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差低保金将于近期通过一网联打卡发放。
为使广大贫困对象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我区在295个村(居、社区)建立低保长期公示栏,每年逐村开展低保听证会,强化对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且逐年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落到实处。
上报单位:裕安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仁友 吴光亮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21.05.2015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