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交警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宣传工作

17.10.2014  15:57

  在10月14日至16日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中,郎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统一行动宣传工作,为统一行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在统一行动前,大队专门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第一次统一行动推进会,对统一行动进行认真部署,要求宣传和整治同步实施,齐头并进,做到宣传为整治服务,整治扩大宣传,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LED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在《今日郎溪论坛》、《郎溪论坛》发布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标,明确整治的重点车辆、重点道路、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等。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向农村面包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拒绝“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服务窗口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集中整治宣传标语,扩大宣传面。

  2、深入农村集镇、村委会开展宣传。在十字、钟桥、飞鲤等农村主要集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农村面包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的危害性,严禁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同时,宣传民警走进公路沿线的建平镇南山村、梅渚镇中房村委会,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严把村口,及时劝导交通违法行为。

  3、在集中整治执勤点、检查点开展宣传。集中整治中,做到宣传和整治并举,整治点上摆放典型交通事故宣传图板,这些交通事故都是由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从而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4、开展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中,大队积极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密切联系,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南丰、凌笪、十字等地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教育中小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不乘坐无接送学生车辆标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保障学生乘上安全车。

  三是加强媒体宣传,扩大宣传效果。统一行动中,大队积极与县电视台加强联系,密切合作,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报道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的各项举措,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通过一个人、一件事教育更多的农民群众。同时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网、中国交通服务在线、中国日报网、安徽新闻网、安徽法制网、宣城广播网等报道了大队集中整治工作新闻。(王贵华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