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专项监督检查

01.04.2015  14:30

为贯彻落实《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1号),着重从资质管理、公平竞争,诚信公开、执业规范、保障质量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评价与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决定4月至5月期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五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重点对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租借资格证书、人员非法挂靠、冒用他人签名”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资质条件、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报告网上公开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把查处、打击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违反《五条规定》的行为,纳入“打非治违”等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责任编辑: 规划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