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濉溪:安全科长不“安全” 酒驾被查方后悔
09.03.2015 17:25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我本身就是搞安全的,就不该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开车。”3月4日,被查到酒驾的驾驶员耿某,面对民警后悔不已。
当日晚,濉溪县交管大队组织民警在省道305线南坪路段设卡,严查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1时40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皖FA5***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随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民警发现驾驶员耿某满嘴酒气,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在对耿某进行询问时了解到,耿某是某矿安全科科长,下班后和几个同事一起吃饭喝了点儿酒。因为吃完饭已是很晚,认为没有查酒驾的,便驾车上路,谁知还是被交警逮个正着。耿某后悔地说:“我本身就是搞安全的,就不该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开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员耿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淮北新闻网)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09.03.2015 17:25
【70年安徽礼赞】聚力促发展 依法筑和谐
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中安在线
省红十字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邮箱
根据我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