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安全监管局注重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30.04.2015  12:24

      为规范和加强值班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市安全监管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滁安监应〔2015〕42号),要求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值班值守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并落实值班岗位责任,确保值班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二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节假日期间、特殊敏感时期和平时值班值守制度,每月安排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特别要明确夜班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尽心履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离岗。三要严格落实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细化完善并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有人接听,主要领导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确保电话畅通,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渠道畅通,确保值班信息传递、报送及时,应急突发事件受理和处置妥当、科学有序。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信息。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内容完整,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五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值班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职责,擅离岗位、脱岗、漏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市局将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违反事故信息报送规定的有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席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