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安全监管局“三不放松”强化烟花爆竹禁售安全监管

26.12.2016  17:41

      为认真贯彻池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的要求,近期池州市安全监管局采取多项举措,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不放松,为禁放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不放松。举办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培训班,集中宣传主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在主城区各社区、小区、公共场所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张贴《关于主城区禁止销售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的通告》,提倡主城区不销售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并决定自2017年12月30日起,主城区全面禁止销售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不放松。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管理,与市、区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责任书,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销售流向登记制度,不再向主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供应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从源头切断烟花爆竹供货渠道。

      三是严格专项整治不放松。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撤销许可。通过专项整治,优化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布局,缩减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数量。

责任编辑: 朱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