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退出机制趟出新路
08.12.2014 15:4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农村土地改革在地方一直呼声强烈,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自发探索完善非常踊跃,其中,安徽省又走在了前面。自2013年起,安徽厅积极推进宁国、宿州试点——
宅基地退出机制趟出新路
本报记者 洪曙光
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一些媒体认为,这次会议推开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大门。
实际上,近年来,农村土地改革在地方一直呼声强烈,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自发探索完善非常踊跃,其中,安徽省又走在了前面。一段时间以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探索完善宅基地制度,主要在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实行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备案核销制度,建立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初见成效。
他们的做法,主要是通过政策引导,尝试农民主动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者政府予以奖励,促进了低效、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也保障了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在此基础上,探索宅基地流转制度,允许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为农村土地要素流动创造条件。此外,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用于城镇建设所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农村建设和发展,让农民分享城镇化成果,为农村建设发展提供资金。
为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安徽省2013年选定宁国市和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付湖、秦圩两个村开展试点。一年多过去,成效如何?
带着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几个试点地区。记者在安徽省宁国市了解到,通过一年多的宅基地退出试点,该市港口镇山门村两个村民组有65户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目前已退出55户,正在组织实施宅基地复垦,据测算可腾退建设用地45亩。宁国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既有效地盘活了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又有效保障了城镇发展用地需求,维护了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据了解,宁国市于2013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按照依法自愿、合理补偿、合理利用、统筹推进的原则,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给予每亩4万元~6万元的资金补助。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仍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腾退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经依法批准可有偿调剂使用。
自2013年以来,宿州市把宅基地退出机制融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积极稳妥推进“人地挂钩”试点,有效实现了政府、企业、农民三赢格局。试点在埇桥区灰古镇付湖、秦圩两村开展,具体做法是对原有村庄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建设用地进行土地整治,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周转指标,专项用于美好乡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逐步实现对两村进行旧村搬迁、集中安置,并将置换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制鞋产业城发展,实现农民进城进厂就业。
现代鞋城先期为两个村提供3000万元美好乡村建设启动资金,用于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与此同时,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目前,付湖、秦圩两村共培育家庭农场13家,专业合作社7家,共流转土地8000余亩,有效促进了规模化、集约化种植。
“人地挂钩”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政府、企业和农民多赢的局面,而农民的权益又是重中之重。因此,宿州市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农民自愿市民化,建立完善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实现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人地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农民获得三重保障:一是生活有保障。生活收入主要来源有:复垦后土地流转分红收入、进入鞋城就业收入以及在农业企业从事田间管理收入。二是就业有保障。农民可以到鞋城务工,享受鞋城相关就业保障政策,也可在试点项目区农业经营主体务工获得就业机会。三是住房有保障。目前两村已建成美好乡村中心村住房588套,可容纳3000多人入住,农民只需自筹少部分资金,远低于市区标准即可入住;如农民选择到鞋城购房,可享受鞋城购房款30%的政策优惠。
据悉,安徽厅将在总结两个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进宅基地退出机制等向纵深探索。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8.12.2014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