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改革“金石”激活绿色动力

26.08.2014  10:18
      今年5月以来,宁夏4家涉林企业再也不用为没有发展资金而苦恼了,自治区林业厅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意见》,并与5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意向书,达成林业贷款意向1.4亿元。
      这是宁夏林业系统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一个巨大变化。
      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样,今年以来,自治区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推进林地占用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完善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体制机制,为加快美丽宁夏建设增添动力。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千万亩“绿色银行”
      宁夏共有1500余万亩集体林地。过去由于没有政策支持,农民只能栽不能伐,不但不能从绿色产业中受益,而且还投入了大量的养护费用。农民们形象的把这些林子称为“吃钱林”,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号角在宁夏大地吹响,2011年全面推开。虽然宁夏在全国最后一个启动林权制度改革,但宁夏林业人克服困难,改革创新,仅用了4年时间,就赶上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步伐,到2013年底,全区集体林地确权面积1444.7万亩,确权率达到100%;林权证颁发面积1417.7万亩,发证率达到98%,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基础改革工作。
      自治区林业厅并没有因此停下深化改革的步伐。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宁夏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有了政策的保障,农民发展林产业的信心一下子足了。
      吴忠市利通区农民马尚明一直想发展林下经济,可苦于国家没有相关的政策,一直不敢行动。
      2011年,宁夏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后,马尚明立即成立了尚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承包了吴忠市利通区牛家坊集体土地932亩,造林绿化,发展以果蔬种植、果品及苗木销售、林下种养殖、农家乐等为主的林下经济。
      经过2年多的发展,如今尚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已有社员36户140人,今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825万元,利润近720万元。
      “多亏有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才有决心有信心这样干下去。”得知自治区又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马尚明高兴的说,他们将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发展模式,使合作社成为深受周边群众喜爱,带动大家增收的乐园。
      到2013年底,全区林下种养殖规模已达到了192.3万亩,产值9.62亿元。今年,全区林下种养殖规模有望达到286万亩,实现总产值14亿元,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达到43个。全区共创建林业专业合作社297家,家庭林场636家,带动5万多农民发展林下经济。
      不仅如此,今年,在自治区林业厅的推动下,宁夏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试点等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发挥山川增绿、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的“三增效果”。
      推进保护与监管机制改革,坚守生态保护红线
      近年来,宁夏生态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8.4%提高到现在的13.6%。但是,宁夏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省区,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全国21.6%的平均水平。全区荒漠化面积4168.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3.5%,生态系统脆弱,资源总量不足,特别是近年来造林立地条件越来越差,生态修复和荒漠化防治任务非常繁重。
      同时,宁夏经济发展与森林、林地保护的矛盾也日益增多,个别地方违规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盗猎野生动物、盗采野生植物、偷牧现象时有发生,森林、林地林木防火形势比较严峻。
      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林业厅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监管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管理、生态准入、生态补偿、生态目标考核、生态资金保障及违反生态红线问责等制度,严守生态红线。将全区森林、林地、湿地、沙生植被、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资源全部列入宁夏生态红线范围,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范围。同时,林业部门将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资源管理体制,对全区国有林场现有林地资源统一登记确权,明确国有林场林地资源的所有全、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依法保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
      从去年起,自治区林业部门不仅加大了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而且坚持林地占补平衡、占少补多的原则,严格林地占用审批,用制度之手坚守生态红线。一年多来,全区在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及林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实施现场查验制度、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专家评审制度、集体研究林地审批制度,促进节约集约使用林地。2013年,全区共审核批准占用征收林地318宗,面积3.1万亩,共计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8272万元,争取林地定额9780亩。既严格执行林地占用审批程序,又促进了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
      同时,自治区林业厅加大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简政放权力度,对23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清理,将3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今年,自治区林业厅又将林业行政审批权由20项精减合并为13项。
      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宁夏将确保到2020年全区林地总量保持在2882.7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994.65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6.8%以上,湿地面积保持在310万亩以上,沙化土地面积控制在975万亩以内。
      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快实施生态修复
      8月,雨后的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马场村的山头上绿意浓浓,云杉、山桃等树木吐纳着清新的气息。然而,几年前这里的山头还是光秃秃的,雨后道路泥泞不堪。
      马场村是一座小山村,曾有6个自然村、2400人。2013年,随着生态移民工程的推进,马场村搬迁走了3个自然村1483名居民。移民搬迁后,原州区因地制宜,在这里栽植了58万株云杉、油松、山桃等树木,完成耕地造林3000亩,荒山造林500亩。昔日的荒山变成了绿色之山。
      马场村的变化得益于宁夏实施的生态修复工程。从今年起,宁夏将利用8年时间,对生态移民迁出区的879.7万亩现有林地、草地、园地等生态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自然恢复,对380.1万亩耕地和宅基地实施人工修复。到2020年,生态移民迁出区植被覆盖度由2012年的31%提高到70%,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的12.9%提高到18%,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的生态功能显著增强。同时,争取将宁夏生态移民迁出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修复示范区。
      为了保证生态修复工程的顺利实施,自治区林业厅打破过去的管理模式,加大生态修复地区林木管护模式的改革力度。一方面,要求严守两条“红线”,即2017年之前移民迁出区土地必须全部收归国有,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以前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性开发建设,不准以任何名义引入企业、个人对移民迁出区土地进行承包、经营和使用。各县(区)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移民迁出区,靠近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原则上整体划归自然保护区或国有林场管理;距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较远的,积极争取组建新的国有林场,或建立林业工作站;对省际交界区域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要采取围栏封育的方式加以管护,对零星移民迁出区土地由邻近乡村组织统一管理或成立家庭林场实施生态修复。2013年,自治区编办已批复彭阳县、泾源县新建4个国有林场,加强对生态修复区的保护力度。
      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修复质量,林业部门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确保修复建设工程规范、有序、高效推进。在修复方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合理配置,以灌木和种草为主,切实提高了生态修复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在改革“金石”的推动下,宁夏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扎实推进,今年上半年已完成生态修复55.7万亩,建成原州区开城镇刘家沟、张易镇马场、西吉县月亮山、张家湾4个高标准生态移民迁出去生态修复示范点。
      改革永无止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自治区林业厅正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林业改革,为建设美丽宁夏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  张浩  吴宏林  李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