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意见

16.05.2014  21:1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13日讯     近日,宁夏银监局、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金融办、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保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意见》,合力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意见》明确要求,林业、财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申报自治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努力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合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的利率水平、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保险机构要创新森林保险产品,鼓励抵押人积极参加森林保险,分散借款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相关部门要着力改进配套措施,逐步规范林业资产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林权证登记、流转、抵押、采伐管理等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与查询机制,建立乡(镇)林业工作站信贷联络员制度,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提供便利条件;六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沟通信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金融支持林业抵押贷款工作扎实有力,推动全区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