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女子怀疑丈夫有外遇 找到“情敌”对质打人

14.10.2014  11:21
核心提示: 鉴于该案件系民间纠纷引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秦某赔偿被损坏的物品损失,汤某不追究秦某的法律责任。

10月12日14时许,宁国市西津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某美容店内有纠纷。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事双方情绪激动,店内化妆品散落一地,混乱不堪。

经查,2014年10月12日12时许,秦某怀疑丈夫国某和汤某有外遇,到汤某经营的美容店,将吧台上的一个瓷马、一只计算器、两个杯子拂到地上,拿着国某的手机质问汤某是否通过手机发信息给国某,汤某否认此事。秦某扇了汤某脸部一巴掌,随后两人相互拉扯、扭打起来。店里的职工报了警,秦某将店内货架上的化妆品全部拿出摔在地上,并将货架上的玻璃一块一块地卸下来砸到地上。

鉴于该案件系民间纠纷引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 教育 ,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秦某赔偿被损坏的物品损失,汤某不追究秦某的法律责任。(杨开明 王仕萍 记者 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