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娃骑电动车带妈 交警教育处罚

04.08.2017  13:44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8月3日下午,八公山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位年龄不大的孩子骑电动车,后面居然坐在他的妈妈,交警对母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与了罚款处罚。

  当日17时25分,八公山大队民警在在二通道丁山路口开展“第十九次全市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统一行动”。看到一个孩子娃骑着电动自行车由东向北右转弯驶入机动车道,民警惊讶的是电动车后面还带着一位中年妇女,民警立即指挥车辆停下。经询问,这位中年妇女郝某是骑电动车孩子孙某的妈妈,孙某今年12岁。民警严肃地告诉母子俩,年龄满12周岁只能骑自行车,16周岁后才能骑电动自行车。同时对孙某以“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和“非机动车驶入其他专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5元的处罚。

  罚款后,郝某说出了实情。原来她儿子孙某放暑假后迷上了骑电动自行车,他和丈夫多次劝说,儿子就是不听。今天丈夫不在家,儿子纠缠她,自己心软了,但她还是不放心,就坐在电动自行车的后座位上“监督”。经过交警的教育和处罚,郝某说:“谢谢,这对我和儿子都是教育,今后我不让他骑电动自行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