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修订完善资助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在学生管理中的引领激励作用,日前,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姚明会,学生处、三系书记及部分辅导员进行了第三次广泛讨论,通过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五项修订。
会上,中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教育厅相关新制度、新政策、新变化及各部门工作实际,从先进个人评定、综合素质测评、家庭困难认定与公益劳动认定四大方面对该院资助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科学地修订和完善。
在《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上,更改了权重,将智力素质提高为50%;首次将身心素质细分为心理素质、军事技能、体育成绩三方面,尤其注重学生军事、体育、心理素质;细化了一级权重具体细化分数;所有量化指标在加减分上不设限。
在《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上,确定了先进个人的具体内容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学习积极分子、文体积极分子、文明修身六项;明确了具体评比比率;首次将学院文明修身工程纳入先进个人评比。
在《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上,统一量化了考核方式和管理模式,采取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细化了加分的分项和分值;结合教育厅“六个严禁” 制度,增加了“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取消认定资格”等规定。
在《学院接受资助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实施办法》上,首次对公益劳动管理考核进行明确;提出了申请公益岗位需采取固定岗位与个人岗位相结合的方式;并对公益时数进行了重新调整,后期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学生公益劳动时间表进行严格核查,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助学金的首要依据。
在《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上,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奖学金评定的评选程序,首次提出“参评学年有旷课记录者取消认定资格”的规定。
该院此次资助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全方位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对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为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庞悦 特约通讯员: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