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进一步加强学生上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安全工作
日前,舒城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中午滞留学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严格遵守规定作息时间。通知要求学校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格依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禁止擅自调课,违规补课,禁止随意提前(推迟)上学、放学。特殊情况需学生留校晚走或提前到校,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和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恶劣天气,教师要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安全回家;因特殊天气必须停课、调课的,学校要向县教育局报告,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安全监管交接,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接送护送,家校联动,实现安全监管无缝对接。通知要求各校要建立家校联动机制,落实好家长接送和教师护送制度,实现对学生的安全监管无缝对接。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上学、放学要有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其余年级学生上学、放学要搞好路队管理或由家长接送。学校在上学、放学期间要安排教师在校园大门和周边护送。学校要通过家长会、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出行安全教育管理,教育学生尽量不要单独行走,不走偏僻路径,不到危险地方玩耍,注意途中人身安全。
强化教育,督促引导,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各校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上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上学,督促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超载和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法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涉及206国道改线的沿途学校要做好学生上放学安全通行方案,落实好岗位责任,确保学生通行安全。
细化管理,明确责任,加强日常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通知要求学校要将安全工作细化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要重点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清原因;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园;加强特殊体质学生、心理障碍学生管理;严禁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午间有学生滞留的学校(主要是农村学校)要加强午间学生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学生在校安全。课间活动期间学校也要安排专人,对学生游戏、活动等加强安全管理,发现打斗或危险性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化解矛盾,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排查隐患,落实整改,筑牢学校学生安全防线。通知要求学校对照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秋学期学生及校园工作的意见》及近期安全管理工作系列文件和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安全工作“回头看”。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和学生活动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交通、防溺水、防侵害和伤害、校园周边环境、教学区、生活区及运动场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和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学校要排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和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通过隐患排查和整改逐步提高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和学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张圣林 特约通讯员:李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