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生学校内摔伤索赔20万元 被判自行担责

18.09.2015  13:56

19岁男生校内摔伤后,起诉学校索赔20万元。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获悉,目前此案已经审结。 

2014年5月,在合肥某中学寄宿部就读的小周(化名)于晨练后跑向食堂。奔跑抄近道途中,小周被路崖绊倒后摔伤,致脾破裂、失血性休克。虽经急救,小周保住了性命,但却不得不切除脾脏,达到八级伤残标准。之后,小周将学校诉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约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周生于1995年,事故发生时已经19周岁,而学校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多次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小周的班主任多次要求学生不要在校内奔跑,集体活动后不要一窝蜂赶回宿舍、食堂等。小周受伤后,学校垫付了15000元医药费,并发动全校师生为其捐款八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周虽系学校寄宿制学生,但其在本案事故发生时已系成年公民,其理应具备普通成年人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生活自理能力,并应对自身不当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负责。小周在学校组织的日常晨练后,不顾学校关于校园安全方面的教导,未在正常道路上通行,抄近道飞奔致使摔伤,该损害后果系其自身不当行为导致,理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周声称校方未尽教育管理职责、摔伤系因拥挤及路面不平所致,均缺乏证据支持,也与本案小周的损害后果缺乏必然的因果关系。故对小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蒋鸿铭   市场星报记者 马冰璐)

原标题:合肥寄宿学校19岁男生校内摔伤致脾破裂 被判自行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