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培训班的通知

24.03.2015  12:3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改革发展,经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培训内容与安排

时间

上午

下午

3月25日

(星期三)

杨兵书记作动员报告

时间:9: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方潜生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作辅导报告

时间:15:0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杨  兵

3月26日

(星期四)

方潜生校长作专题报告

时间:9: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杨  兵 

小组讨论

时间:14:30

地点:见小组讨论安排表

主持人:各小组组长

3月27日

(星期五)

省委党校专家作辅导报告

时间:9: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人:吕  萍

结业式

1、交流发言(每人10分钟)

2、吕萍副书记主持并总结

时间:14:30

地点:南区图书馆报告厅

备注

培训时间、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培训要求

1、严格管理。在集中学习期间,加强管理,严格考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本组学习秘书报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参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协调好工学矛盾,培训和讨论期间应自觉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状态。

2、强化学习。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小组讨论(见附件2)、交流发言(见附件3)等形式精心组织集体学习。加强个人自学,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确保完成学习任务。做到学深、学透,增强依法治校的使命感、责任感。

3、注重实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相结合,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