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组织教职工学习《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01.09.2014  18:34

 

本网9月1日讯  8月31日下午,经济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会上认真学习教育部[2014]4号文件《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特别强调全体教职员工认真贯彻以下六条行为规定:

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院领导要求全体教职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贯彻执行六项规定,严于律己,相互监督。会上还特别要求各位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和家长,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责编/上传  孙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