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身先行 口孜法庭显真情

29.07.2016  01:06
 

  安徽法院网讯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位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7月5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口孜人民法庭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冯某某是一位耄耋老人,老伴早逝后,其居无定所,长期在外以捡破烂为生。冯某某育有一子一女,但儿子患有精神疾病,无力赡养冯某某,女儿远在蚌埠市生活,亦不富裕。诉前,因冯某某与其女儿拌嘴,冯某某遂向颍东法院提起赡养纠纷诉讼,将其女冯某云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案件主审法官李林多次与被告冯某云电话联系,但均遭被告冯某云的拒接。

  为尽早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让老人在炎炎夏日有一居身之所,主审法官通过与冯某某所在地的镇政府沟通,让老人暂居在村委会的办公室内。7月20日,口孜法庭干警李林、谢帅与颍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迎着烈日,顶着酷暑远赴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开启寻找冯某某之女之旅。经多方打听,最终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干警们在一被拆迁区域的废弃场地内找到了原告的女儿冯某云、女婿张某。当说明来意后,冯某合、张某友抵触情绪极大,认为其夫妻两人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因赡养老人的同时,还要扶养患有精神疾病的弟弟及弟弟的一对双胞胎儿子,生活确实拮据,其已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法庭干警分别从法律、道德、习俗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子女的赡养义务讲解透彻,告知被告冯某云儿女尽孝,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可言。通过近四个小时的教育宣传工作,最终冯某合、张某友被干警们这种不顾炎热、一心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所打动,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也随时欢迎老人回家。至此,这起赡养案件得到妥善的处理,也是口孜法庭干警们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