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季思华当选安徽省直机关道德模范

03.02.2015  16:19

      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第二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评选揭晓,安徽《工商导报》驻阜阳记者站站长季思华获此殊荣。

    据了解,十年来,记者季思华在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同时,积极联合阜阳商厦、阜阳香港财富广场等企业,成立了“媒企联手,共献爱心”社会公益组织,长期坚持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他的善举,受到了阜阳市委书记于勇的高度肯定。(本网曾对其事迹作过专题报道。)         第二届安徽省直机关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省直文明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丰硕成果,更加广泛动员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根据省直文明委2014年工作部署,并与安徽省道德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相衔接开展的推荐评选活动。奖项设置参照安徽好人推荐评选办法,本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勤劳节俭模范”六个奖项。该奖项是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季思华当选的是助人为乐模范。       本活动2014年11月上旬开始全面启动,坚持面向基层,结合“身边好人”推选,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着重推选自己身边的“平民英雄”,着力推荐基层涌现的“凡人善举”,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使推荐评选工作成为干部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道德实践。采取单位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公开公正。推荐过程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把推荐评选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同志推选出来。 (责编: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