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安徽城乡收入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26.05.2016  11:58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昨天发布信息,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安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逐渐缩小,一季度安徽城乡收入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安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2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2.23。从全国水平看,安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比全国低0.36,全国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9255元和3578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2.59。从安徽自身看,安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呈缩小趋势,比上年同期缩小0.01。

  相关人士表示,城乡收入差距变化,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安徽收入分配日益公平,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长步伐进一步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

来源: 合肥日报     作者: 苏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