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3季度全省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19.10.2016 00:0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一、1-3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2016年前三季度,我省各地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起,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均属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2起事件分别是:4月4日,327省道东至县尧渡镇大碑村境内交通事故硝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6月18日,庐江县兆河闸沉船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突发环境事件数据分析
(一)从事件数量看,2016年1-3季度,我省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2起,比去年同期减少5起,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从事件起因看,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起。
(三)从污染类型看,水污染事件1起,土壤污染事件1起。
安徽省2016年1-3季度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表
编号
时间 | 地点 | 事 件 名 称 | 环境污染 类 型 | 事件分级 | 污染事件 起 因 | 备 注 | |
1 | 2016年4月4日 | 池州市东至县 | 327省道东至县尧渡镇大碑村境内交通事故硝酸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 土壤 污染 | 一般(Ⅳ级) | 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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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6年6月18日 | 合肥市庐江县 | 庐江县兆河闸沉船事故柴油泄漏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 水污染 | 一般(Ⅳ级) | 生产安 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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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9.10.2016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