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元4年看守所后生活:听人喊有时还会大声答“到”
新闻人物:孙元(化名)
新闻事件:4年前,萧县14岁的初二学生孙元(化名)因为“卷入”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当地警方羁押在看守所。4年来,此案历经两次审判,孙元因犯故意杀人罪,先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孙元父母均提起上诉。今年9月12日,省高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孙元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孙元无罪,并当庭释放。
报道时间:2014年9月15日
4年的看守所生活,至今还影响着孙元。
每天早晨6点,他会准时醒来;有人喊他名字,他有时会大声答“到”。不过,与9月中旬刚被释放时相比,家人觉得他变得“好多了”。
“智能手机、家里的电器啥的,都会用了。”孙元母亲告诉记者,儿子获释后,她便辞去了昆山的工作,和丈夫一起带儿子回到老家生活,“到外面溜溜、玩玩,生活上也逐渐适应了。”
“以前邻居见到我们,都指指点点,说我儿子是杀人犯;现在没人说了,觉得我儿子冤。”孙元父亲说,10月中旬,他向宿州市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前不久,相关负责人找到他商量国家赔偿的事了。
“如果我儿子没有被关进看守所,应该马上就要上大学了。所以,我提出儿子4年的教育和未来咋赔。其他方面的赔偿,按照国家规定来就行了。”孙元父亲说,希望春节之前能把赔偿的事解决掉。
昨天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联系上孙元时,他正在亲戚家帮忙。
孙元说,他在家闲了两个月后,想找点事情做做。“我没办身份证,出去连火车票也买不到。”半个月前,他到亲戚家帮忙,每天早晨7点起床,然后跟车帮亲戚送家具,干点体力活。
孙元身高一米八,这几个月,在看守所里吃不到的食物,他都尝遍了,体重长了20斤。“这点小活,对我来说不费啥事,主要想找点事情干干。”
此外,孙元还见到了四年前的同学。“大部分都还在上学。”而对于自己的未来,孙元并不打算继续读书,“我这么大了,从哪开始念呢?我打算出去学点技术,然后再找工作养活自己。”
孙元父亲说,等国家赔偿的事解决后,他打算把儿子的名字改了,“一切重新开始。” 本报记者 胡广
0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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