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男婴被弃绿化带旁 检查得知患有心脏疾病

10.11.2015  20:48

昨日早上,一位市民送孩子上学,发现绿化带边一个弃婴。民警赶到后,将其送到医院检查得知,该男婴患有心脏疾病。到底谁把男婴遗弃?目前警方仍在积极查找。

报警人是位女士,不愿意透露姓名。

她说,昨日早上她送孩子上学,在七渔河小学东侧,看到一个小婴儿被独自丢在绿化带边上。“这是谁的小孩?”她连喊了两声,没有人回应。她意识到,就在这个寒冷的早上,这个孩子被遗弃了。

急匆匆把孩子送到学校上课,她又特意回来看了看这个婴儿。晨练的市民、买菜的大妈,这时婴儿身边已经围上了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都为孩子揪着心。她赶紧掏出手机,拨打110报了警。

沙河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围在婴儿身边的人更多了。

这名婴儿是个男孩,身边有2包衣服和奶粉奶壶。人群中,有人表示,早上曾看到一个20多岁的女子抱着婴儿在这附近站了很久,以为是等 公交 车的,之后就发现绿化带边上出现了这名弃婴。

民警看到,这名婴儿身上没有外伤,但心脏跳动较快,遂将婴儿送到市人民医院。经查,婴儿患有心脏方面的疾病,被安排住院治疗。但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至于谁丢弃了这名婴儿,民警仍在积极查找。

我国《刑法》第261条明确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 生活 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孩子从一出生就有生存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

如果家人将孩子遗弃在公共场合,即使主观意愿是希望别人收养,他们仍涉嫌遗弃婴儿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具体量刑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