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婚姻登记新规实施3个月 劝和多对“小冤家”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今年2月,民政部下发了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之前相比,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的程序有些变化,比如签字后还需按“手印”等。特别是离婚登记增加了分开询问及笔录程序,时间比原来增加了不少,不过这也给“劝和”增加了时间和机会。记者从合肥民政部门获悉,在新规实行后3个月内,婚姻登记处劝走了不少想离婚的夫妻,其中多是“冲动型”。
孕妇闹情绪想离婚被劝和
近日,合肥姑娘芳芳(化名)拉着丈夫阿明(化名)火急火燎地冲进庐阳区婚姻登记处,直奔离婚窗口,气呼呼地吵着要离婚。“当时女方的情绪比较激动,男方一直没有说什么。”庐阳区婚姻登记处主任李颖告诉记者,按照当事人要求,工作人员开始为小两口办理离婚手续。
“从2月份开始,离婚手续相对复杂了一些,多了分开询问和笔录等程序。”在分开询问时,阿明悄悄告诉工作人员,妻子总是和他吵架,对此他也没有办法,但他并不想离婚,想请工作人员帮忙劝劝妻子。
原来,芳芳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但自从怀孕后情绪波动较大。得知基本情况后,婚姻登记处安排当班的婚姻家庭咨询师金琼为芳芳做心理疏导。“一般怀孕后情绪会受到影响,遇到小问题容易钻牛角尖。男方还比较理性,但他不敢过于激烈地阻挠,只能顺着妻子被拉到婚姻登记处来,但在问询环节把真实想法告诉了我们。”金琼说,男方的行为值得肯定,因此要为芳芳做好情绪的梳理。随后,金琼帮助芳芳分析导致她想离婚的问题和原因,试图寻找解决办法,芳芳激动的情绪也在这一过程中慢慢宣泄殆尽,“用了近两个小时,女方平静下来了,也打消了离婚的念头。”
冲动型离婚多了思考时间
像芳芳两口子被劝和的并非个例,记者采访发现,在合肥的婚姻登记处被工作人员“劝和”的不在少数。
今年2月以来,办理离婚多了一些程序,这给“劝和”增加了时间和机会。蜀山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以前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前半个月递交申请,2003年后改成带齐证件现场就能办,“不过我们对于离婚一般都不会办得太快,现在更是要分开询问并且做笔录,对于冲动型的夫妻来说,在接受询问时又多了思考的机会。”
包河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增加的询问、笔录环节,需要在独立的场所分别向夫妻双方询问“双方是否自愿”“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是否协商一致”等问题,假如有一方给了否定回答,工作人员都会劝导双方慎重考虑。
另外,新规还要求结婚或离婚的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有的夫妻要离婚,发现填的申请表里名字和户口本不一样,这种情况当场就不能办理,需要当事人先到有关部门更正。也许夫妻俩回去冷静一下,又能好好过日子了。”李颖说,新规的实施也许能让非理性离婚和“闪婚闪离”现象逐渐减少。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吴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