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闪婚女子孩子刚满月便离家出走 十年后被起诉离婚
24.09.2015 13:18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男女相识仅3个多月便闪婚,婚后,孩子刚满一个月,女子不顾一个月大的女儿就离家出走失踪了十年。日前,该女子被丈夫起诉到法院后被判离婚。
2004年4月,舒城人王某在杭州打工时,经朋友介绍与妻子曹某相识,两人迅速进入热恋状态。同年8月3日双方便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2005年10月4日婚生一女。但因婚前相识时间过短,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妻子产下女儿仅一个月,便丢下女儿,跟随其父母一起回到了江西老家。期间自己多次打电话要求妻子回到身边,但曹某予以拒绝并声称要求离婚,之后曹某及其父母均更换了手机号码,从此杳无音讯,婚生女自出生至今均是由王某照料。曹某自2005年11月份离家出走至今已达十年,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感情已彻底破裂。于是,网某向法院诉请与被告离婚。
同时,王某向法院提交了当地村委会开具的书面证明一份,证明被告于2005年11月离家出走至今已达十年的事实。
庭审当日,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曹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缺席审判。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所述属实,婚生女出生至今均是由原告及其父母照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五菱牌面包车一辆价值35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曹某离婚,婚生女由王某抚养至成年,曹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17500元,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五菱牌面包车一辆价值35000元,曹某分得一半即17500元,抵作孩子抚养费。(通讯员 张琨 李林 记者 李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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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2015 13:18